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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考核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2/10/2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招函〔20228

 

 

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从业人员业务知识考核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标办(处):

根据《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8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计入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2023年动态考评业务知识考核得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织

各设区市招标办(处)负责组织开展在本地区开展代理业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工作,考核完成时间为20233月底前。

二、考核对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对象为江苏省内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省内、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江苏省内设立的分公司中,于2022年度担任过代理项目组成员的所有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应考人员)。各机构及分公司参加业务知识考核人数均不少于5人(含免试人员),应考人员人数不足5人的,需要补充其他从业人员参加业务知识考核。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场次设置

各设区市招标办(处)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5.0监管系统”—“行政监督平台登录(以下简称监督平台)进行考核场次的设置(设置方法见附件1)。各设区市招标办(处)可通过当地交易平台查看本地区内拟参加考核人员的数量,合理安排考核场次。

(二)报名及考核

各设区市招标办(处)可在考核场次设置完成后,要求本地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5.0监管系统”—“代理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参加考核(报名方法见附件2,考核方式见附件3)。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应考人员可以通过代理管理系统在其工作地设区市招标办(处)设置的考场报名并参加考核。

四、有关事项

(一)各设区市招标办(处)应高度重视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做好考核组织工作,制定具体考场纪律,根据当地的防疫政策落实考点防疫要求,确保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对照监督平台中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参考各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推送的应考人员提示,梳理出2022年度的应考人员,做到应考尽考;要认真组织本机构人员学习,通过参加考核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要认真落实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三)参加2022年全省百万城乡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新点杯”建筑工程电子交易决赛成绩为前二十名代表队的参赛人员可以免试2022年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成绩为前六名代表队的参赛人员业务知识考核成绩计为95分、成绩为第七至十名代表队的参赛人员业务知识考核成绩计为90分,成绩为第十一至二十名代表队的参赛人员业务知识考核成绩计为85分(名单见附件4);此次竞赛中除成绩为前二十名代表队的参赛人员外其他人员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为17分及以上的参赛人员可以免试2022年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成绩计为85分(名单见附件5)。

(四)考核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招标办林琳025-51868905,国泰公司技术支持彭善泽025-51868934QQ号:1348083199

 

附件:1. 2022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设置方法

2. 2022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报名方法

3. 2022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方式

4. 全省百万城乡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新点杯”建筑工程电子交易决赛成绩前二十名代表队的参赛人员名单

5. 全省百万城乡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新点杯”建筑工程电子交易决赛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为17分及以上的参赛人员名单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21025          


附件:
附件五:“新点杯”建筑工程交易决赛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为17分及以上的参赛人员名单.docx
附件四:“新点杯”建筑工程交易决赛团体总分前二十名代表队的参赛人员名单.docx
附件三:业务知识考核方式(2022.09.24).docx
附件二:业务考核报名方法(2022.09.24).docx
附件一:业务知识考核设置方法(2022.09.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