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登记前各单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2、投标登记前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完成网上投标登记,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制作及上传,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及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3、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工程建设信息网完善本单位企业信息库,否则将可能导致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4、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11月26日前完成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投标登记,2019年12月2 日上午9:00前完成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制作及上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扬州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http://www.yzcetc.com/“下载园地”中的“施工单位操作手册2016.4.19更新”)。
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6、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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