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711847000540 项目名称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E3205711847000540001001 标段名称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工程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9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0月9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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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监理后审招标公告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工程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E320571184700054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已由 以苏园行苏相审项复字[2025]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4845.72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工程监理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苏相合作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等):本项目设计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总规模为7000m3/d,其中重金属、含氟废水6000m3/d,高难废水1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针对含重金属、氟废水的调节池、事故池、三级混凝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及除重金属树脂,针对高难废水的调节池、事故池、预沉池、铁碳芬顿池、芬顿沉淀池及水解池。并配套辅助设施,包括加药间、污泥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及变配电系统等。预处理设施总用地面积5779m2,总建筑面积3651.89m2。 配套管网范围为干管工程及各企业厂区外1m至主管的进水支管、阀门控制系统,总长度约14.1km,其中重金属、含氟废水管网约10.6km,难降解废水管网约3.5km。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40.0

2.5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

2.6 监理服务期(日历天):545

2.7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7.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7.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项目负责人(总监)无在监工程;

3.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4.2 其他:1、本标段拒绝两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倒算)存在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上述情形仍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一经查实,判定无效标。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如本公告2.7.1.1明确为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是中小企业,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5.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09日 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其他法定媒介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新发布公告原因:/。 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标段之前的公告中已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重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10.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否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H栋2楼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刘小林
联系人:
电话:
69398251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215000
邮编:
电子邮箱:
liuxl@sungent.com
项目负责人:

11.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监督联系电话:66605612、66605605

11.3 异议渠道

招标人接受电子异议或纸质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