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段庄、和平、奎山街道C级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1353 项目名称 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段庄、和平、奎山街道C级危旧房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1353001001 标段名称 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段庄、和平、奎山街道C级危旧房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9月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0月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段庄、和平、奎山街道C级危旧房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3203010380001353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段庄、和平、奎山街道C级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徐州市泉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泉政服投〔20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段庄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段庄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统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段庄、和平、奎山街道C级危旧房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段庄、和平、奎山街道C级危旧房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段庄、和平、奎山街道。

2.3 建设内容:包含房屋改造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改造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段庄、和平、奎山街道等4个街道C级危旧住房约65863.6平方米,共32栋建筑,涉及居民1343户。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10810.72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段庄、和平、奎山街道C级危旧房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该工程房龄均超过45年,加固施工难度大、范围广、工期紧、交叉作业多,室外地下管线繁杂受限,地处老城区受社会关注高,文明施工要求严苛。经5名专家论证,该工程为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9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施工业绩。类似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2.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s://zhzj.jsszfhcxjst.jiangsu.gov.cn:40278/gcszh/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e/index)”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30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0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 分

投标人业绩:  / 分

投标报价:  /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其他:  /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阶段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评标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房屋建筑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0  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 评分标准为:

①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②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③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④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或者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暗标,暗标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于 2026 年10月9日 11:00 到达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待答辩房间安排好之后,再现场通知答辩人员按要求进行答辩)。核验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放弃本工程答辩,答辩分作 0 分处理。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5页

 

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4页

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3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不超过15页

3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12页

3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28页

3分

7.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随机拟定题目4题(招标人不参与出题),每题0.5分,总分值2分。(答辩采用纸质书写,时间不超过30分钟)。组织形式: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项目负责人抽取答辩序号,各项目负责人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辩序号;答卷序号错误或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处理按0分计。

2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施工业绩。类似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0 分

2.3.4(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报价合理性评审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15 %乘以权重系数  50%(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1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7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7 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4.2

定标标准

定标标准如下(综合考虑,不分先后):

(1)投标报价合理性;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3)施工组织设计;

(4)企业的综合实力。

4.3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512-5818850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段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

街道办事处                                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州泉山区水漫桥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

                                                      A2楼南四楼

联系人:杜丰年                      联系人:刘朋 

电话:0516-69798828                 电话: 0516-83990657  

      项目负责人:刘朋

电子邮箱:3108822198@qq.com

10.2相关部门

10.2.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6-66998691   

10.2.2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67019068、0516-67019025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5818850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刘朋,联系电话:0516-8399065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