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三期工程 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三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仪征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仪数备[2026]11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一鼎诚真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江苏一鼎诚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他国有10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仪征市青山镇肖山村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9252.28?。其中平台十一建筑面积6578.76?,框架结构4层;平台十二建筑面积4086.36?,框架结构3层;平台十三建筑面积4086.36?,框架结构3层;平台十四建筑面积2735.22?,框架结构2层;平台十五建筑面积2735.22?,框架结构2层;平台十六建筑面积2902.08?,钢结构1层;平台十七建筑面积597.28?,钢结构1层;平台十八建筑面积597.28?,钢结构1层;平台十九建筑面积3480.02?,框架结构2层;平台二十建筑面积3480.02?,框架结构2层;控制中心建筑面积1486.56?,框架结构2层;动力车间/公辅配套建筑面积3376.88?,框架结构3层;仓库一建筑面积2304.56?,框架结构2层;仓库二建筑面积496.72?,框架结构1层;危废库建筑面积158.44?,框架结构1层;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50.52?,框架结构1层以及附属配套等。
2.1.3 合同估算价(万元):35978.07
2.1.4 总工期要求:345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1月2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10月09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使用材料必须为节能环保产品并达到本项目设计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合格交付。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合格交付。
2.1.6 其他: 无
2.2 招标范围: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含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报审等)、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总承包三级资质【原总承包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覆盖施工期,如不能覆盖的,应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按国家相关规定新办或升级方式完成贰级资质办理】)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a、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b、企业的设计、施工资质类别、等级和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c、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在有效期内】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企业自 2023 年08月 0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企业自 2023 年08月 0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企业自 2023 年08月 0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 年08月 0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 年08月 0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 年08月 0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 年08月 0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其他: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须满足规定: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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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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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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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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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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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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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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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规定数量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7 名。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且影响判定第7名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并据此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7名且大于(或等于)3名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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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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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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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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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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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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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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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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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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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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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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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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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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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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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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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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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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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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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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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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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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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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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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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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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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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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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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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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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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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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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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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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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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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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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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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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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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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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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3.5%、4%、4.5%中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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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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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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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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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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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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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偏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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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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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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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文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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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说明书(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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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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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设计(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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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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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设计(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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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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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设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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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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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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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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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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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优:2分-1.6分;良:1.6分-1.2分;中:1.2分-0.8分;差:0.8分-0分;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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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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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优:1分-0.8分;良:0.8分-0.6分;中:0.6分-0.4分;差:0.4分-0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优: 0.5分-0.4分;良:0.4分-0.3分;中:0.3分-0.2分;差:0.2分-0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优: 0.5分-0.4分;良:0.4分-0.3分;中:0.3分-0.2分;差:0.2分-0分;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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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济分析(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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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优: 0.25分-0.2分;良:0.2分-0.15分;中:0.15分-0.1分;差:0.1分-0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优: 0.25分-0.2分;良:0.2分-0.15分;中:0.15分-0.1分;差:0.1分-0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优: 0.25分-0.2分;良:0.2分-0.15分;中:0.15分-0.1分;差:0.1分-0分;无:0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优: 0.25分-0.2分;良:0.2分-0.15分;中:0.15分-0.1分;差:0.1分-0分;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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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深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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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 0.5分-0.4分;良:0.4分-0.3分;中:0.3分-0.2分;差:0.2分-0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 0.5分-0.4分;良:0.4分-0.3分;中:0.3分-0.2分;差:0.2分-0分;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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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初步设计文件采用暗标。
2、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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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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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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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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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3.5%、4%、4.5%中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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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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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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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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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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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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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管理方案(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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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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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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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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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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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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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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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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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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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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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6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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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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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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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2分。
注:同一人员具有两个及以上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要求提供相应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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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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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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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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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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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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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合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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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分:15 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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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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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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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9 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9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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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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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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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入 □不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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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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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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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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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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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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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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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人员 7 人
定标人员确定方式:招标人自主组建(其中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少于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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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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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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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定标方案如下:
1、定标会召开时间:招标人在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召开定标会。
2、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定标,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
(2)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3)评委应记名评审,评审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3、定标因素
项目负责人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
4、其他说明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 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2)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3)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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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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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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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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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6年08月19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24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因公告模版设置原因,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 告备注栏及附件内容为准。
8.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8.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8.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5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6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7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
8.9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 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江苏一鼎诚真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仪征市大庆北路78号1栋 |
| 联系人: |
王蒙晨 |
联系人: |
朱莹 |
| 电话: |
18344728091 |
电话: |
13852770313 |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朱莹 |
| 邮编: |
211400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378994086@qq.com |
邮编: |
211400 |
|
|
电子邮箱: |
364207086@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4-83417829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蒙晨,联系方式:18344728091 ,通讯地址: 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