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0000001000280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
标段编号 E3200000001000280002001 标段名称 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8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8月3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

金湖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0000001000280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开备(2025)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补贴70%和企业自筹30%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金湖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内容: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信息化预留端口、接口、基础硬件配件及仓顶通风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7242545.61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智能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信息化预留端口、接口、基础硬件配件及仓顶通风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10日历天。自发布开工令之日起算。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 2021年 6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及以上的仓储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1、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所载明时间为准;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3、如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以施工合同为准;4、业绩资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视为不具备该项的条件。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1)、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并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入围方法:全部入围。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2分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业绩分:2分

2

评标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如下: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开标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评标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机电安装工程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0元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①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

投标报价(82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从需求的把握、设计深化优化方案、供货方案、现场实施方案、系统测试及验收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出入库系统、仓内视频监控系统、仓储智能化系统、仓顶通风系统、技防技控(IP广播、电子货位卡等)、大屏系统、车辆人员定位、信息化网络建设,以及相关设备的供货、保管、安装、调试、验收等。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1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结合本项目特点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总平面布置、设备及材料现场布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进行评审。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1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总体进度计划和分项计划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衔接性、操作性进行评审。工期保障措施应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关键施工安排应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应切实有效;工期应急保障措施应全面到位。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10页,每超过 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结合本项目特点,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评审:1)

文明施工管理与安全施工管理体系的健全性、责任到人情况、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与到位程度;质量保障措施的全面性与具体性。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人员与设备保障、备品备件等应急保障措施;紧急情况考虑全面、合理,解决方案得当。

优:3分;良:2.7分;中:2.4分;一般:2.1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15页,每超过 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结合本项目特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审:

1)项目人员配备的合理性:2)安装、测试、检定验收、现场技术指导及操作讲解人员的配备情况是否合理;3)是否提供额外保修期,以及保修期外的免费备品备件。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1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智能化系统及通风系统的测试与验收方案的详尽性、合理性及实际可行性进行评定。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出入库系统、仓内视频监控系统、仓储智能化系统、仓顶通风系统、技防技控(IP广播、电子货位卡等)、大屏系统、车辆人员定位、信息化网络建设、电子档案,以及相关设备的供货、保管、安装、调试、验收等。

优:3分;良:2.7分;中:2.4分;一般:2.1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1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结合本项目特点,根据提供的产品及深化技术方案的先进性、详细性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系统与通风系统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与先进性。

优: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无:0分。

页数最多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5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2分)

 

企业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及以上的仓储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注:1、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上所载明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3、如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以施工合同为准;

4、业绩资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视为不具备该项的条件。

5、评标办法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招标公告中3.4.1的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7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49.77.204.17:10800/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最新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为:江苏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版8.0):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74&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8.2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8.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形式进行开标。江苏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49.77.204.17:10800/BidOpening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17-842861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联系人:王经理、于经理                       

电话:025-82281899                    

项目负责人:于海涛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1868904 

10.3异议渠道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到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49.77.204.17:10800/tpbidder)的“异议”模块中进行提交。

 

相关附件
江苏省不见面开标系统虚拟开标大厅-操作手册.pdf
投标人承诺书.pdf
工程量清单.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已压缩)中储粮江苏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指导手册--招标文件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