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广陵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LFFJSZ2026060001 项目名称 广陵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 GLFFJSZ2026060001001001 标段名称 广陵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6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16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广陵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广陵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GLFFJSZ202606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陵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广数投管[2026]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招标人为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广陵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广陵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广陵区头桥镇(安帖村)、李典镇(伏业村)、沙头镇(三星村)

2.3 建设内容:本工程共治理696户农户生活污水,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共建设DN110接户管道10.44km,资源化利用装置696座。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本工程共治理696户农户生活污水,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共建设DN110接户管道10.44km,资源化利用装置696座。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45.17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广陵区202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相关文件所包含的施工、验收、保修等各阶段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2.9 工期: 18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报价分 100 分,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从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K 值取值范围:95%-98%(每 1%一档);方法二:K1 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 1%一档); Q1 的取值范围为:65%~85%(每 5%一档);K2取值为:9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扣 0.9 分,每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6月11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6月16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 3 个月中(2026 年 3月至 2026 年5 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 状态; 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 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 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 苏 ”网站予以公示;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 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 ”,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 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7层E1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7层E1
联系人: 王亚伟 联系人: 潘文雯
电话: 19962573521 电话: 18262380085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003 传真:
电子邮箱: 280812471@qq.com 邮编: 210000
电子邮箱: 1254248984@qq.con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2887197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刘建忠 联系电话:0514-82803561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7层E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4-82887197。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