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222405230001 项目名称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3207222405230001002001 标段名称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3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40523000100200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政务办复(2025)1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省东海县殡仪馆,招标人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海县牛山街道西双湖西侧

2.3 建设内容:新建1~7号七栋楼房总建筑面积9984.95?、新建馆区室附属工程(主要包含广场、道路、绿化、雨污水管网、室外消防管网)及配套设备安装工程;安装室外机械停车库、更换拣灰炉。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新建 1~7号楼及地下建筑总建筑面积9984.95?,其中1#楼地上2048.24?,地下416.14?;2#楼2554.77?;3#楼1187.83?;4#楼690.7?;5#楼2462.63?;6#楼357.12?;7#楼267.52?;室外附属道路、停车场;更换五台拣灰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5542.77717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次招标新建1~7 号楼、地下后勤管理用房等建筑施工及馆区室外附属配套工程(主要包含广场、道路、绿化、雨污水管网、室外消防管网)施工。新建楼房总建筑面积约9984.95?,安装机械停车库、更换拣灰炉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4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提供有效版本。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不含厂房、仓库、车间等工业建筑及农业建筑)。

注:(1)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约价为准。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须清晰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签约价、时间等关键信息;若相关材料无法明示,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单位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否则不予认可。

(4)评标方法中业绩与资格审查中业绩不得重复。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0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26〕13号、苏建规字〔2020〕1号及相关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投标人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本项目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一阶段开标、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当有投标人得分家数量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小于12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不足7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不排序7名中标候选人(大于等于3名少于7名全部进入后续定标环节,少于3名由评标委员会做竞争性判断)。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推荐,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推荐。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1、投标报价(88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 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5% 。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施工组织设计(10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5)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不含图片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列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版幅为A4,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项目负责人须到开标现场参加答辩。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不超过5页);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不超过4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不超过10页);1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不超过10页);1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不超过12页);1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不超过28页);2分

  (7)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2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以书面形式(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1)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分值0-2分:

答辩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2026年  月日11时00分,地点为: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 二 室内(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业绩(2分)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不含厂房、仓库、车间等工业建筑及农业建筑),有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注:(1)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约价为准。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须清晰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签约价、时间等关键信息;若相关材料无法明示,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单位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否则不予认可。

(4)评标方法中业绩与资格审查中业绩不得重复。

(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6 日 19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01 日23时 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应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5版)》等标准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http://ggzy.lyg.gov.cn/lygweb/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

海陵东路118号                             北路166号浅水湾美墅5区7栋7-2号

联系人:      薄工                       联系人:   唐工                            

电话:      0518-80321092                电话:  0518-87251856/13775416740          

传真:                                   项目负责人:   蒋明                        

邮编:   222300                          传真:        /                            

电子邮箱:                               邮编:   222300                           

电子邮箱: dhhongye@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8-80301062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 锁和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如果您是第一

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 CA 锁,请您联系 CA 机构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 CA 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 APP 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 CA 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实体 CA 锁(连云港办理点):CFCA 服务网点搬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A 座 614 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19962108769(朱工)

19962109263(张工)

0512-58188503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 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

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