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810149106825 项目名称 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810149106825001001 标段名称 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29日
工程类型 电力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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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项目(项目名称)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名称)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开管投备(2025)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浦江路,西至碧浒路,东至浦江新村;总建筑面积约7487.94平方米;土建标段建设工期420日历天;

2.1.2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1.3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1.4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数量及技术规格: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高低压配电设备及电缆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和系统预试等;

2.1.5交货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浦江路,西至碧浒路,东至浦江新村(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项目工地现场);

2.1.6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收到甲方或代建单位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确保通过常熟市供电分公司验收;

2.1.7合同估算价:约123.90万元;

2.1.8招标范围:滨江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1.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许可证(承装三级或以上、承修三级或以上、承试三级或以上,三项需同时满足)(新证)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投标时: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二家,且牵头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成员单位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许可证(承装三级或以上、承修三级或以上、承试三级或以上,三项需同时满足)(新证);

(3)成员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成员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d.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4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4.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4.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7其他: 投标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5月22日08时30分至2026年05月29日16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52822187(CFCA)、0512-52816950(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8.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8.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8.8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8.9如投标人在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ZTF格式)、不见面开标等方面遇到技术问题,可向软件公司进行咨询,①客服电话:0512-58188503。②其他联系电话:0512-52822919。

8.10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的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重发公告。重发公告后仍少于3家的,则转为直接发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渠中路藕渠家园商业楼4楼

联系人:李宁洋 

电话:0512-52985319 

传真:/ 

邮编:215500

电子邮箱:4523892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开元东路2号一楼

联系人:赵冬梅、陈佳雪

电话:0512-52808031 

项目负责人:张彬

传真: /  

邮编:215500

电子邮箱:34600964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51533181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