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9062 项目名称 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9062006001 标段名称 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发展大道、城北路)监理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11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发展大道、城北路)监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32130103131090620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4〕3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发展大道、城北路)监理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发展大道、城北路)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发展大道(项王路-骆马湖路)、城北路(宿迁大道-运河湾路)。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发展大道(项王路-骆马湖路)翻挖新建D=600~W×H=3000×2000mm雨水管道约6.4公里、新建D=400~D=600污水管道约5.5公里;城北路(宿迁大道-运河湾路)翻挖新建D=600~D=1600雨水管网约2.8公里、D=400污水管网约2.9公里。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48.8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发展大道、城北路)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上承担任何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在变更前的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变更备案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在变更前的项目上担任非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履约完成(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施工工程须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

3.4.2.1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10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4.2.2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资料的第4.1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3.5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6.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或分包意向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6.2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4.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采用远程评标。

评分细则如下(具体评标方法请从附件中下载):

1、投标报价70分;2、监理方案13分;3、项目监理机构3分;4、资源配置与业绩14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20:00至2026年05月11日17: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6.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结束后联合体成员不可更改。

6.4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dl/027002/tradePlate.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09: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

张慧

联系人:

彭翰麟

电话:

0527-84387011

电话:

0527-8435551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吴继玲

邮编:

2238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3800

 

 

电子邮箱:

994938539@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联系电话:0527-84387906

10.3异议、投诉渠道

10.3.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10.3.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3.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3.4 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