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宿迁港 泗洪港区双沟作业区码头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9416 项目名称 宿迁港 泗洪港区双沟作业区码头工程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9416001001 标段名称 宿迁港泗洪港区双沟作业区码头工程起重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4月15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宿迁港泗洪港区双沟作业区码头工程起重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港泗洪港区双沟作业区码头工程起重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宿迁泗洪县数据局以泗洪数据备(2025)9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洪城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泗洪县洪城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起重机、起重机迁移、汽车衡进行公开招标。

泗洪县城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1)建设地点: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雪二村境内,大柳巷船闸下游约4.2公里处,柳巷河航道左岸。

(2)建设规模:采购安装1台起重机械(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迁移1台25吨门座式起重机和2台10吨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安装汽车衡(150吨5台,200吨1台),项目估算价约1712万元。

(3)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测试及试运行等工作。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码头装卸)、保险、安装、现场调试、性能试验、报检、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内容。起重机应通过国家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并办妥“检验合格证 ”,取得买方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全过程。(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见3.7.1资质,见3.7.2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4.1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意向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2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 3.4.2.1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3.4.2.2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

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3.7.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中具有门式起重机(A)级;同时具有与招标类别相适应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或证书》。

(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中具有门式起重机(A)级;同时具有与招标类别相适应起重机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或证书》。

②提供所投起重机设备品牌制造商授予代理商对本次项目投标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资质。

(3)投标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该标段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多家代理商投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7.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承担过起重量≥40.5T(吊具下)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且最终交付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载明合同设备型号),特检单位颁发的检验报告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二者缺一不可。。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40分

技术响应(≤30分):30分

商务响应(≤5分):5分

售后服务(≤10分):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10分

业绩(≤5分):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8%(取值范围:95%-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40)分

投标报价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 1%的, 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2.3(2)

技术响应(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分

1.针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总体设想、设备安装施工顺序及设备调试技术指导方案进行综合评价(3分); 2.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安全措施进行综合评价(3分); 3.针对本项目设备迁移方案方案切实可行进行综合评价(3分); 4.投标人可以提供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切实可操作,对项目成果有一定的帮助提升作用(1分)。 注:评委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2.2.3(3)

商务响应(40)分

技术标准响应(12.00)分

1.设备结构设计、制造工艺(3.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设备(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结构设计及制造工艺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技术规格书”要求的程度进行优劣评价。 2.电控系统(3.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设备(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技术规格书”要求的程度进行优劣评价。 3.安全联锁保护装置(3.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设备(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电气设备保护、报警系统、安全保护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性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技术规格书”要求的程度进行优劣评价。注:以上1.2.3项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制造、部装有相应专业设备及场地(3.00)分:有金属板材剪切及数控切割设备及有喷丸预处理设备;有应力消除设备;有整体室内喷涂厂房和设备;同时具有制造、安装能力。注:评委根据投标人实际生产水平、生产能力和供货能力,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种类是否齐全进行对比评价,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18.00)分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 的各项参数响应情况(“*”项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对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做出评价,全部满足的得18分。 注:1、标注“*”号标记的为实质性技术参数,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其他技术参数要求(除标注“*”号标记的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3、投标人针对本项评分内容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商务及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情况,“技术参数要求” 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为准,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偏离情况为准。

企业实力(5.00)分

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起重机相关发明专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可使用制造商的专利证书) 3.投标人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企业业绩(5.00)分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起重量≥40.5T(吊具下)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且最终交付业绩的,满足业绩资格条件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载明合同设备型号),特检单位颁发的检验报告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二者缺一不可。投标人资格业绩与评审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2.2.3(4)

售后服务(10)分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2.00)分

本项目配置的售后服务人员:拟投入项目组成员具有机械或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2)同一人员具备上述多种证书的,不重复计分;同一证书多人具备的,不重复计分;(3)上述人员的证书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售后服务内容(3.0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机构地点配置,售后服务内容(预防性维护、定期检查、紧急维修、备件供应等情况)注: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2.00)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服务,如果需要到现场维修的须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开展维修维护工作,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并为采购人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 承诺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开展维修维护工作,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得2分;承诺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开展维修维护工作,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质保内容(3.00)分

投标人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提供超出所供货物免费质保期的更优惠服务。满足供货要求(即3年)基础要求得1分,每增加1年免费质保期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免费质保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备注:

1、本项目“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准响应,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售后服务”不采用暗标评审。因软件原因,将“安装及调试方案”调至“技术响应”评审模块进行暗标评审,将“技术标准响应,技术规格、参数响应,业绩”调至“商务响应”评审模块。

2、暗标编制说明:

(1)安装及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上传,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投标人必须按上述暗标要求将安装及调试方案上传至投标制作工具的“投标货物的安装、调试等方案”模块中,不得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模块中。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10日 09:00至2026年04月15日 17: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结束后联合体成员不可更改。

6.4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dl/027002/tradePlate.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30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异议、投诉渠道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4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泗洪县洪城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泗洪县城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泗洪县体育南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泗洪县教育广场1002

联系人:

郭晓慧

联系人:

邓晓慧

电话:

18800606507

电话:

15850904021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邓晓慧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shctzx2018@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泗洪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0527-8988366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泗洪县洪城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