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建设(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9220002000309001 项目名称 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建设(一期)工程
标段编号 E3209220002000309001001 标段名称 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3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4月15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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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建设(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滨政服投资[2025]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海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滨海县海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黄海新区滨海片区经六路东侧、纬五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2663平方米(约64亩),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20%。地上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设人才公寓土建以及供配电、给排水、道路、消防、绿化、监控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本项目为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产业园服务配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酒店、办公、人才公寓及其他相关配套,人才公寓的配套服务设施等。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总投资约4.88亿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且不补偿由此带来的费用调整,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其他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约4.64亿元。(详见招标文件)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相关机构、专家及招标人审查);土建施工工期650日历天]。

注: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和投标承诺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5质量要求:合格。

注: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注: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设计方案必须经发包人认可,方可进入下步深化设计阶段,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注: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其中绿化养护期两年,绿化二年成活率达 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

(4)其他:合格。

注: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等要求应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地方市县有关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的所有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2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前期报建、勘察、规划、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还包括承包人为发包人完成从进场开工至验收资料报送城建档案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交付使用通知书,包括涉及该项目除招标代理、监理、审计、工程质量检测外的所有报批报建、报规、报监(质监、安监等)及专项和备案类评价(交评、能评、稳评、环评、洪评、水土保持、环境检测、人防消防检测等)等一切手续,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如下:

2.2.1 设计招标内容为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勘察、规划、方案设计;

(2)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如下:施工图设计、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变更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筑(含构筑)物相关的基坑支护、桩基(含试桩)、土建(含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幕墙、装配式建筑、地下室及人防等设计)、安装(电气、给排水、空调及通风、电梯、人防、消防等设计)、室外照明、室外电缆管线、室外雨污水管线、室外给水消防管线、室外绿化取水管线、室外道路、室外场地、景观、绿化、安防监控、外装饰、室外亮化、智能化、电力工程(供电局指定接入点及以下部分由中标单位实施)、管线综合、三网(是指电信、移动、联通光纤宽带)、道路及铺装、边界围墙与大门、标线标牌标识标志等全部设计工作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红线外的雨水污水由中标单位接入甲方指定位置,本次招标设计招标范围不包含天然气。

(4)绿色建筑咨询服务。

(5)由甲方单独委托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市政配套专业公司所进行的专业管线设计除外。

2.2.2 施工招标内容及范围: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人才公寓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范围为:位于黄海新区滨海片区经六路东侧、纬五路南侧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包含地下工程(地库人防工程的基坑围护、桩基、土建及安装,地下给排水等)、单体建筑工程(S1-S8公寓、S9酒店、门卫传达室、物业用房、垃圾房、变电所的桩基、土建及安装工程,含装配式建筑、幕墙、电梯、消防、人防等专项施工)、室外配套工程(室外照明、室外电缆管线、室外雨污水管线、室外给水消防管线、室外绿化取水管线、室外道路、室外场地、景观、绿化、安防监控、外装饰、室外亮化、智能化、电力工程(供电局指定接入点及以下部分由中标单位实施)、管线综合、三网(是指电信、移动、联通光纤宽带)、道路及铺装、边界围墙与大门、标线标牌标识标志,同时负责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与现场服务、配合完成规划、消防、人防及竣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归档,并按国家规定提供工程质量保修服务;不含天然气相关设计与施工、红线外雨水污水管网(除红线内接入指定接口部分)及甲方单独委托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市政配套专业公司实施的专业管线设计与施工。

2.2.3 材料及设备采购内容及范围:材料及设备采购内容及范围: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全套设备、标牌标识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2.4 手续协助办理包括但不限于:(1)前期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图纸审查、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渣土处理、占道等)、基础设施配套(包括消防报批与图审)、施工许可配合办理、供水及供电的报批、专业报建报装(白蚁防治、节能绿建报审等)、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防雷接地、抗震设防、节能审查等;

(2)验收、交付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面积实测预测、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绿化、附属配套、规划、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

(3)办理过程中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行政事业收费由招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相关检测费用承担方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2.5 竣工交付: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招标人归档,并取得档案室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文件。配合公建配套设施验收所有现场施工和资料的配合工作,具体细节详见申请公建配套设施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表。

2.2.6 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7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所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且不补偿由此带来的费用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如地勘等分项工程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招标人同意后与具有相应分项工程资质能力的分包单位签订分项工程分包合同(其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做好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且不补偿由此带来的费用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d.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2.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物流仓储、仓库。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的,应以扣除厂房、物流仓储、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投标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6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5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8.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8.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8.4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滨海县海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东罾村陈李路以东海滨新城办公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961946499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CNH)

联系人:杨先生、季先生

电话:15061821971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5895187877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pdf
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 - 副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