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5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7011837000244JS320706 项目名称 2025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 E3207011837000244001001JS320706 标段名称 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2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2月2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海政务办投〔2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泓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泓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五个小区外线供电工程,其中,翡翠朗庭小区项目供电负荷总计约5163.38千瓦,康泰学府小区项目供电负荷总计约3919.56千瓦,山南福第项目供电负荷总计约3604.44千瓦,紫金桃花源项目供电负荷总计约22876千瓦;桃花源小区项目供电负荷总计约3999.94千瓦。

2.1.3最高投标限价:9737.7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260.05万元;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9258.57万元;暂列金额219.13万元(其中暂列金额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勘察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 3 月 3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 年 4 月 3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 9 月 26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具体为: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内容要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勘察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康泰学府、紫金桃花源、翡翠朗庭小区、山南福第花园二期、桃花源小区等五个小区的外线接入工程,具体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电缆通道及电缆井、电缆敷设、环网柜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3)在施工图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施工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由招标人组织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 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运输、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行、检测、检验编制施工图预算等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换证,换证后资质等级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建造师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3.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时间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如为设计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投资额为准;

(6)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

(7)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其他: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25〕12号、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申请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申请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申请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参与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若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得分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工程总承包报价评审,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1分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2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85 分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机电安装工程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值在第二阶段评审时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B值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机电安装工程。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

(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1分)

 

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15-18页)

 

设计管理方案

(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页数要求10-15页)

 

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10-15页)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8-10页)

 

施工的重点难点

(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15-18页)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页数要求8-10页)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页数要求3-5页)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3-5页)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共2道题目,每题1分,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授权委托 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放弃项 目负责人答辩处理。

工作人员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于开标当日14时00分之前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开标室请至二楼查询)签到),答辩时长:30分钟。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准时参与答辩的,则本项不得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不得超过上述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扣0.0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1、拟派本项目人员中(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2、拟派本项目人员中(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提供一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1)须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书、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2)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相关专业要求的,可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资料。同一人员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得1分(如承担过单个类似工程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最高得1分,本项最多评 2 个业绩。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1分)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得1分(如承担过单个类似工程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最高得分1分,本项最多评 2 个业绩。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时间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如为设计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投资额为准。

(6)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7)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

(8)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9)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2月 13 日至2026年 2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3月 1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泓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美都新城26幢                      

联系人:  徐新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36680797                     电话:0518-85585080/13905131443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彭工                                                   

邮编:  222000                        传真:0518-85585080                       

电子邮箱:      /                     邮编:222200                              

                                      电子邮箱:jiangsuruhao@126.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海州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0560715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lyg.gov.cn/lygweb

/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0512-58188503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19962108769(朱工)

19962109263(张工)

19962108931(王工)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19962108769(朱工)

19962109263(张工)

0512-58188503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