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和平河支浜改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3204021839000010 项目名称 和平河支浜改道工程
标段编号 F3204021839000010001001 标段名称 和平河支浜改道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月26日
工程类型 水利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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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和平河支浜改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河支浜改道工程已由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天发改〔2025〕109号,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河支浜改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和平河支浜改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和平村,东至创优路、南至新堂北路、西至规划和平一路、北至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交通场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建和平河支浜,河道长度约332米,宽度约23米,面积7245平方米;同步实施河流两侧绿化,面积13892平方米。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建和平河支浜,河道长度约332米,宽度约23米,面积7245平方米;同步实施河流两侧绿化,面积13892平方米。

2.3.2对应投资金额:61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2月10日,完工日期2026年06月0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工程级别: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护岸)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施工围堰等)级别为5级。

2.6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名)。(拟派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或合同完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为准,若无以上证明材料,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格式自拟,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阶段(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由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②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该单位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2025年12月31日至 2026年01月26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

4.1.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2 下载招标文件

4.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6日 09 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5.2.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水利工程”-“开标直播”。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

11.施工设备要求

/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J=(A×60%+B×20%+C×20%)×K

最高投标限价:6073013.01元

7.4 分值构成:投标报价:65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业绩及人员配备:5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结果采用两位小数)。具体办法如下:

序号

赋分项目

评分标准

赋分值

一

投标报价

65分

1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类分项工程单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中的分类分项工程单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为6073013.01元。无效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1、打分

ABC 评标基准价 J=(A×60%+B×2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不包含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投标报价)×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1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注:①下浮系数K取值:96%、96.5%、97%、97.5%、98%共5个数值;

下浮率Δ取值:1%、2%、3%、4%共4个数值;

②Δ值、K 值、B值的抽取、确定:在资格审查结束,清标完成且技术标打分结束后抽取。

2、以经评审的ABC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65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价比对ABC评标基准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每低1%减扣的分值为0.5分,每高1%减扣的分值为1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采用ABC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65分

二

技术标(暗标)

30分

1

施工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

工场布置、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契合现场场地设置,布置得当。

赋分标准:优秀得2分(含)?1.8分(不含),一般得分1.8分(含)-1.6(不含),合格得1.6分(含)-1.4分(含),没有不得分。

2

2

劳动力配置

劳动力配置合理。

赋分标准:优秀得2分(含)?1.8分(不含),一般得分1.8分(含)-1.6(不含),合格得1.6分(含)-1.4分(含),没有不得分。

2

3

水利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方案可行、措施合理。

赋分标准:优秀得7分(含)?6.3分(不含),一般得分6.3分(含)-5.6(不含),合格得5.6分(含)-4.9分(含),没有不得分。

7

4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有完整的网络计划图。

赋分标准:优秀得4分(含)?3.6分(不含),一般得分3.6分(含)-3.2(不含),合格得3.2分(含)-2.8分(含),没有不得分。

4

5

施工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1)质保体系健全;(2)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有针对性。

赋分标准:优秀得5分(含)?4.5分(不含),一般得分4.5分(含)-4(不含),合格得4分(含)-3.5分(含),没有不得分。

5

6

安全生产体系措施

安全生产体系健全,安全施工方案可行、措施合理且安全措施费有保障。

赋分标准:优秀得4分(含)?3.6分(不含),一般得分3.6分(含)-3.2(不含),合格得3.2分(含)-2.8分(含),没有不得分。

4

7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案

(1)对周围设施、河道的保护,交通组织等文明施工有专门应对措施;

(2)对施工生活废水及油污、噪声控制等有合理的管控专项方案,有明确的管控。

赋分标准:优秀得4分(含)?3.6分(不含),一般得分3.6分(含)-3.2(不含),合格得3.2分(含)-2.8分(含),没有不得分。

4

8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程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保障措施可行。

赋分标准:优秀得2分(含)?1.8分(不含),一般得分1.8分(含)-1.6(不含),合格得1.6分(含)-1.4分(含),没有不得分。

2

三

业绩及人员配备

5分

1

业绩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有单项合同的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纯清淤、高标准农田工程除外),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有单项合同的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纯清淤、高标准农田工程除外),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①业绩认定的合同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②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③业绩认定的施工内容以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为准。④业绩认定的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上未载明,则以中标结果公告为准。⑤所需提交的业绩材料:a.中标通知书;b.施工合同;c.验收证明材料。特别说明:①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②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视为无效业绩。③依据上述条款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注:企业业绩和投标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得分。

3

2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技术人员为安全员、造价人员,提供岗位证书(或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配备齐全得2分,每少一人扣1分。

2

合计

100分

注:

(1)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本项目实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方式,必须符合暗标编制规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暗标编制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说明:

每个技术标评标委对技术标各章节(暗标)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暗标)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

(3)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其他内容

8.1 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8.1.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

8.1.2.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

8.1.3.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 CA 证书)。

8.1.4.本项目监督部门: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519-69661028。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5号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519-855068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 44-2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519-83999268

2025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