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1098 项目名称 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1098001001 标段名称 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月5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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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 新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新政务办备〔2025〕2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港粮食仓储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新沂港境内。

2.1.2 建设规模:新建4.9万吨粮食仓储,包含平房仓、道路以及配套附属。

2.1.3 合同估算价:约58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 其他: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 1 标段。

2.2 招标范围:新建4.9万吨粮食仓储,包含平房仓、道路以及配套附属。包含:工程总承包(EPC)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商物粮行业乙级或商物粮(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或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自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大于等于46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业绩或同时具备单项合同额大于等于4600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 80 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链接网址。以上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6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有效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

3.7 投标人(施工方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8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3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

(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应由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1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1095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3)银行保函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基本账户开户行无出具保函权限需上级银行出具的,须提供基本户上级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至 2026年1月5日 0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5.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 09 时 30 分。

6.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4%、5%、6%、7%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采用 U 盘单独密封(密封和标记执行“暗标”要求),开标现场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递交授权人(递交授权人可以不是项目授权人)递交至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未提供“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或提供的“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项不得分。U 盘中提供施工组织设计“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全部内容。)

结合不同施工阶段(基坑开挖、地下施工、地上主体结构施工、机电安装和装修)进行场地布置及项目施工全过程动态模拟。并分阶段实现项目施工全过程模拟,给出施工难点指导和安全管理重点防控建议。(1 分)

评审内容和标准:提交场地现状模型、不同施工阶段(基坑开挖、地下施工、地上主体结构施工、机电安装和装修)场地布置模型(rvt 格式)和展示动画(2 分钟)。基于对该方案理解的准确性和方案对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利用场地现状仿真模拟、场地布置动态模拟、主体结构施工模拟等方法提前预知施工难点和安全管理重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技术文件文字部分需插入相关的 BIM 图片。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以现场书面形式答辩,以“暗标”形式进行评审,随机出题,共两题;每位项目负责人对两题共同进行答题,每题1分,共2分。答辩采用纸质书写,答题时长总计15分钟。

说明:

1、项目负责人答辩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取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暗标答辩,答辩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2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1月5日9:30前到达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迟到视为放弃答辩,答辩分作0分处理(待答辩房间安排好之后,再现场通知答辩人员按要求进行答辩)。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应超过100页,每超一页扣0.01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

2、 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或者5年以上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

3、设计人员具有(建筑学、结构工程、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以上证书和社保证明(具备在本单位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 上发布。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城投大厦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A座21楼

联系人:鲁先生 联 系 人:房盼盼

电 话:0516-88985576 电 话:0516-83333882

 

 

2025 年 12月 2 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