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新沂市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安全运行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0663 项目名称 新沂市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安全运行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0663001001 标段名称 新沂市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安全运行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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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新沂市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安全运行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市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安全运行提升工程已由新沂市行政审批局以新行审批【2024】可研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安全运行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

    2.1.2建设规模:对现有72个小区约4.6万居民用户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为立管230公里、庭院270公里、市政管道8.5公里;

    2.1.3合同估算价:约101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要求:1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123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5.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及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5.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5.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 其他: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1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和(2)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须取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设计业绩。

注:a.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b.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

c.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并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并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a.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b.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上时间为准;

c.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d.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3名,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其余单位不超过2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5.2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6.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监理工程师要求),须未在其他在监项目上从业。

    3.6.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5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并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

(4)投标单位应将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6.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6.7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6.8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9自2024年8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本条只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求)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6.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

第6号),投标人(设计和市政施工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数字人民币、□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1038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ID:0092115367900003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0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

3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工程业绩

1

工程总承包报价

55

评审因素

评分内容

分值

方案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

1.简述设计工程概况、设计范围及内容;

2.设计依据及设计工作目标。

7

技术方案


1.设计总体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2.专项设计方案贴合项目实际,可实施性强;

3.工程技术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15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1.设计质量承诺;

2.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3.质量管理计划及控制程序。

3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1.项目进度管理策划及进度计划编制原则;

2.项目实施进度;

3.进度管控措施。

3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1.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2.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

3.工程设计风险分析。

4

经济分析

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前期费用、工程费用、其他费用详细完整。

3

注:因本次招标涉及72个小区燃气管道和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提升改造,现规定本次招标只针对福成花园、太湖东郡、苏州花苑、枫荷雅居、御景湾五个小区进行方案设计评分。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不属规定要求的五个小区或不齐全等,一律不予得分。

1、(1)以上某项内容优秀,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良好,可得该项分值的75%-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60%-75%;

(4)以上某项内容较差,可得该项分值的40%-60%;

(5)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设计文件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投标人设计文件评审得分,应取所有设计评委评分汇总后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设计文件得分不应低于4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4、方案设计文件评分标准执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5条暗标要求。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

设计管理方案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1

施工管理方案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2

采购管理方案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1

项目管理机构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3

1、(1)以上某项内容优秀,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良好,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不含);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不含);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评审得分,应取所有委评分汇总后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最终得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标准执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5条暗标要求。

工程业绩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①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承担过燃气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0.8分;承担过燃气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0.7分。本项目最高得1分。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有查询链接。以上资料须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未勾选或勾选不齐全的不予得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上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上述资料未上传至指定模块或上传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得分。

③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

1

工程总承包报价

采用定量评审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在3%、4%、5%、6%、7%中5个数值中,由招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国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市府路37号         地址:新沂市新安镇钟吾花园商住楼5室4F                                      

联系人:张超                    联系人:蔡伦                                   

电  话:18021365679              电    话:15996901355                                     

2024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