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住建厅〔2018〕第24号公告
做好系统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标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要求,现就电子招投标系统改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电子招标的项目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时间要求执行。
二、电子招投标系统改造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平台和相关软件公司按照附件标准抓紧系统改造,于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相关软件改造调试工作,1月16日上线运行。
三、软件改造标准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交换标准V3.2》(详见附件1)对软件、工具等进行改造,调整中发现标准存在问题,请相关单位及时反馈至省招标办邰工,025-51868963。
四、其他要求
即日起,各有关单位应根据上线运行时间节点,及时做好相关软件、工具的版本切换,各造价软件、工具、系统软件提供商积极配合做好版本切换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统一上线运行。
附件:1.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交换标准V3.2
2. 江苏省2013清单招标投标接口V3.2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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