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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严格“四不”举措 加大监管力度


【信息时间:2017/11/1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打造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平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贯彻落实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严格四项举措,加大监管力度,不仅提高了招投标质量,而且进一步净化了招投标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不漏缺。坚持“四二一”培训学习制度,即每季度组织招标代理、每半年组织评标专家、每年组织招标人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学习,通过业务培训制度落地生效,既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又提高了招标、评标和定标的质量。

二是严格场内监管不打折。采取电子监控和责任到人双管齐下,对招投标活动全流程实施监管,紧盯关键节点,不留死角,防止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保证招投标活动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三是坚持标后监督不懈怠。按照县文件要求,定期对为民办实事和重点项目的建筑材料进行“飞检”,对不合格材料立即清退,并按合同约定予以经济处罚。坚持标后循环督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当场责令整改,并予以通告。

四是违法违规处理不留情。对招投标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理敢动真格,不留情面,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拧耳朵、扯袖子,予以警告,对违反操作规范,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情节严重的,记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一定时间参加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