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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4月份全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


【信息时间:2016/6/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6年4月份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查处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要求,截至2016年5月27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16年4月份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查处汇总情况见附件)。

  根据上报数据,2016年4月,全国共有在建工程项目224886个。各地排查项目46747个,涉及建设单位33564家、施工单位37267家,比上月有所增加。排查项目数占在建项目总数的比例为20.79%。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违法行为类别情况。

  2016年4月,全国共排查出646个项目存在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比上月增加18.31%。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38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5.88%;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18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2.79%;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22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41%;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15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2.32%;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553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5.6%。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287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509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18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21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11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5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454家。

  (二)处罚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限制投标资格、吊销资质、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49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8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385家;责令停止执业的个人4人,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个人147人;罚款总额5017万元(含个人罚款131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情况。

  从各地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看,安徽、浙江、四川、辽宁、湖北5省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74个、70个、56个、51个、44个(见图1)。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06/W020160606035659.jpg

  从查处的转包、挂靠等四类违法行为看,安徽、上海、宁夏3省(自治区、直辖市)查处项目相对较多(见图2)。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06/W020160606035720.jpg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天津、上海、浙江、湖北、广东5省(直辖市)处罚力度较大(见图3)。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06/W020160606035733.jpg

  对以上查处工作力度大、位居前列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表扬。

  请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建市〔2014〕130号和建办市函[2014]545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抓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加强对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数据的核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数据和基本情况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2016年4月各地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