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滚动信息
常州改革评标办法 遏制围标串标和恶意低价抢标


【信息时间:2017/5/2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江苏省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该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全面推行“三合一”综合评估法、“ABC”合成评标基准价办法。此举旨在遏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抢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三合一”综合评估法即采用投标人信用、价格、技术3个因素所占比例分别为2%~7%、≥88%、≤5%,按百分制进行评标的办法。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经历及业绩部分奖项记分,不再作为评标加分依据。“ABC”合成评标基准价办法是依据相关公式确定评标基准价的办法。

  通知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全面推行“三合一”综合评估法、“ABC”合成评标基准价办法。市政(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可采用“ABC”评标办法、最低价或次低价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必须采用电子化招标和资格后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超过1.5亿元的可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必须实行暗标且远程异地评标,技术标评委应全部远程异地抽取。

  通知强调,除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外,特大型及以上工程项目招标人可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增设且仅能增设“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招标条件。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合法设置评分条件。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在30万元以下的,实行“三合一”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采用“三合一”评标办法的招投标项目,所有评标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终累计评标得分相同的,按企业信用分高低确定投标人排名次序。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5.18 曹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