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淮安区青莲岗村至235省道连接道路(宋黄线)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8034801563287 项目名称 淮安区青莲岗村至235省道连接道路(宋黄线)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3208034801563287-BD-001; 标段名称 淮安区青莲岗村至235省道连接道路(宋黄线)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10月19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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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淮安区青莲岗村至235省道连接道路(宋黄线)改造工程

HAQ-QLG-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青莲岗村至235省道连接道路(宋黄线)改造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审字【20201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区钦工镇

2.2工程规模:该段路线长5.9公里,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宽5.5米,拟对老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加铺橡胶沥青应力吸收层和6cm沥青砼面层,同步实施交安和绿化等附属工程。

2.3 招标内容:淮安区青莲岗村至235省道连接道路(宋黄线)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HAQ-QLG-SG标段,建安费约为人民币80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 计划工期:20201025日至20201130日,共计36个日历天(暂定,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要求:

201711日(交工验收时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6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2)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淮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差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淮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最新公布的季度履约考核与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3)企业信用评级等级为BBB级以上(含BBB级),并提供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注:《信用报告》须经区信用办备案,在有效期内有效)。

4)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的为准)。

5)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自2017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

①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201711日以来(交工验收时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6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备注: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2)项目总工: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201711日以来(交工验收时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6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备注:提供技术职称证书,B类证书、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1.5专职安全员:省级及以上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

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社保机构章(含电子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拟投标单位请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登记条件。

4.2 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登记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5元,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未支付费用视同未登记。

4.4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2020109日至20201019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0209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四室(淮安区华西路63号)。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①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本人20201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按时出席第一信封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封装。

6.2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报价。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5家且≤10家时,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③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10家且≤15家时,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两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④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15家且≤20家时,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三个最高值和三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⑤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五个最高值和五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

招标人设置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从98.5%99%99.5%100%100.5%101%101.5%中确定,由招标人代表在开启投标文件前从上述7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而未在现场提出的,事后检查发现存在不一致情况的,视同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价;需要以投标人报价现场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以现场所报报价计算,不再修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上发布。

(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联系方式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

址:淮安区华西路63

话:0517-85189609

招标人:淮安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淮安区镇淮楼西路96

编:223200

联系人:张迎亮

话:0517-85968278

招标代理: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17-839087998002)、13770498771

传真:0517-89332265

电子邮箱:jsdingju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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