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工作动态
大丰市政府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信息时间:2014/11/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大丰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意见》要求,一是要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市国土局要严把招标公告发布关、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关,保证项目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二是要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对项目经理实行考勤考绩;对施工单位组织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杜绝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对监理人员实行压证管理,对不按监理规范要求开展监理工作的,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监理资格;加强项目建设巡查监督,落实项目督查责任,保证项目按规划实施到位。三是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工程建设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给工程实施单位,不再实行由财政部门拔付到镇政府专项账户,再拔付到施工单位的做法,减少资金拔付环节,降低专项资金使用风险,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项目建设资金跟踪审计,对项目预算编制、项目工程实施及财务决算和资金使用过程,实行全程跟踪审计,杜绝不规范使用资金现象的发生。

《意见》的出台,对预防和打击土地整治项目中出现套取、截留、闲置、挤占、挪用土地整治财政专项资金、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发生,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质量、效益和项目顺利实施,将起到促进作用。(刘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