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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江苏承接单项业务程序


【信息时间:2017/8/1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江苏承接单项业务程序:

     一、承接单项业务的项目组成员至少满足的条件:

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组组长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另外两名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

二、承接单项业务程序:

(一)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江苏省内承接到了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以签订了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为准)后,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省辖市、省管县招投标监管机构其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由省辖市、省管县招投标监管机构为其在“代理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开设公司账户。

(二)省外代理机构到当地数字证书办理点办理CA锁(CA数字证书)。

(三)省外代理机构使用CA锁登陆“代理管理系统”相关菜单,填报相关信息,扫描上传以下原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

3、招标人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上传在“其他”栏目中);

5、项目组组成人员的身份证件、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和在本单位的执业资格注册证明等;

6、所在单位为职工交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

(四)若项目组成员发生变更或补充的,须登录“代理管理系统”提交上述资料中的第456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