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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信息时间:2014/6/1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一、关于系统登录

通过访问本网站“监管系统5.0”下的“评委网上申报系统”即可登录本系统。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新申报专家资格的按系统提示要求填报信息;已取得专家资格的,注册登录后系统会展示本人信息。

 

二、关于系统的基本功能

登录系统后主页面默认有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操作说明及交流平台四个栏目,左侧菜单分别有信息交流、专家申报、日常管理、信用档案、信息维护及审核状态六个菜单选项。

 

三、关于申报及信息维护

申报及变更信息前,请详细阅读首页“操作说明”中的有关注意事项。现将系统有关功能使用介绍如下:

1、初始申报。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提交审核即可

2、基本信息维护。当评标专家本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修改保存后系统自动记录,不需提交审核。

3、评标专业变更。已取得评标专家资格的评委方可进行专业变更,变更同时必须提交个人经历(业绩材料)证明等相关资料,详细要求见首页“操作说明”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4、远程应急资格申请。已取得评标专家资格的评委方可进行申请。

5、管辖地区变更。提交管辖地变更申请后,先由当前注册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核,经变更后的注册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管辖地区变更。

6、请假申请。评委因特殊原因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参加评标工作的,可自行请假且不需要提交审核。

7、评标请假申请。当评委确认参加评标后,因事不能参加评标的应及时通过此项功能进行评标请假申请,管理机构收到信息后可及时补充通知抽取其他评委。

8、证书激活。评委办理CA证书后,需在此处进行CA证书激活。具备远程评委资格的,未办理或未激活CA证书的将不予抽取。

四、其他

1、评委申报信息需经县、市、省逐级审核。

  2、评委可随时登录系统查看本人当前“审核状态”为哪级审核,“当前状态”为启用、暂停或取消。

  3、系统全程留痕记录评委操作及审核过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