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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招管办强化“三公平台”建设,全力打造阳光招标


【信息时间:2015/1/2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近年来,宿豫区招管办不断创新运作机制,优化服务举措,建立健全“标前、标中、标后”监管机制,一个集监管平台、“信息平台”和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的交易服务中心正稳步形成,招投标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并取得丰硕成果。

一、公开的信息平台。加强网站建设,规范招标信息发布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托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宿豫招投标网及时、准确地将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在线答疑、中标公示及政策法规的宣传、业务知识的咨询、违纪违规行为的曝光等信息在网上发布,使招标人、潜在投标人通过一张“网”便能获知其参加招投标活动所必须掌握的全部信息。还通过中心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及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交易信息,确保所有交易信息更透明、更阳光。

二、公正的监管平台。通过工作中的不断探索、实践,制定了开、评标现场纪律及监督程序,明确了监管的职责和内容,规范了开、评标现场秩序;设置了“开、评标现场直播间”,纪委、招标人及监管人员在“直播间”实现开、评标全程、实时监督;全面运行了 “招标投标全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反拍系统”、“远程评标系统”、“门禁系统”、“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及语音通知系统”等现代网络监管方式,通过计算机固化技术、现代网络传输手段,最大限度排除了招投标中人为干预因素,实现了全程“网上留痕”,全程督查、流程固化、业务标准统一、操作不可更改,有效地促进招投标各方主体自加压力、自觉规范。

三、公平的服务平台。宿豫区招管办始终坚持“高标准、快节奏、公开化”的工作要求,把提升服务绩效作为展示自身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的主抓手,以人为本,换位思考,贴心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涵,延伸服务领域。招投标环节所有服务事项,实行一个门办理,一条龙服务,尽可能缩短投标人的办理时间。对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努力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积极创新“标前、标中、标后”监管举措,各方主体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招投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李成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