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5版)》等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精神,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文本,我厅组织修订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5版)》(以下简称《2025版标准文件》)等4份标准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明确以下事项:
一、适用范围
《2025版标准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依法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评标活动,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参照使用。
二、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
《2025版标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和“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三、招标人可以补充、细化和修改的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可以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2025版标准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上述规定和原则的相关内容无效。
四、实施时间和相关要求
(一)实施时间和解释。《2025版标准文件》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6年2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货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应使用《2025版标准文件》。我厅将根据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2025版标准文件》中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进行解释,解释与《2025版标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升级交易系统和投标工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协调并配合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2025版标准文件》内容,完成交易系统、投标工具的配套升级和测试工作,保障2026年2月1日起使用《2025版标准文件》。
(三)意见和建议。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对《2025版标准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向我厅反映。
本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下列文件同时废止:
1. 《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招办〔2013〕4号);
2.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货物招标有关文件的通知》(苏建招办〔2014〕8号);
3.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招办〔2015〕6号);
4. 《省招标办关于明确评委管理及电子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招办〔2015〕9号);
5. 《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苏建招办〔2015〕11号);
6.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招〔2015〕29号);
7. 《省招标办关于明确招投标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招办〔2016〕2号);
8.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
9. 《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有关文件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8号);
10. 《关于修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示范文本有关内容的通知》(苏建招函〔2018〕3号);
11. 《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8〕3号);
12. 《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的通知》(苏建招办〔2018〕4号);
13. 《省招标办关于明确招投标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招办〔2018〕10号);
14. 《省招标办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等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苏建招办〔2019〕2号);
1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6号)。
附件:1.《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5版)》
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5版)》
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5版)》
4.《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货物招标文件(2025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rar
|
|
抄送: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印发
|
|